签发给外国公司之经理、主管和专业人员调派至其在美国附属机构、子公司、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一种签证。
又分为L-1A和L-1B两种。前者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主管,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;后者签发给专业人员,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。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,其居留期可升为七年。
L2签证简介
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,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作为L1持有者的眷属申请L2签证。 L2签证持有者可以合法进入并居留美国,其有效期和L1签证的有效期一致。也就是说,如果L1身份到期了,L1眷属L2的身份也自动到期。
L1签证的好处
· 可多次入境
· 申请速度快
· 可长期留美
· 可全家赴美
· 可多人申请
· 可合法工作
· 可申请绿卡
· 可自由出入境
· 可拥有“双重倾向”
· 无国籍限制
· 无规模限制
· 无生意限制
· 无薪水要求
· 无学位要求
· 无行业限制
· 无配额限制